为帮助各研究生同学更好的理解我校关于研究生英语成绩(课程英语和学位英语)的相关规定,特作如下说明:
一、研究生课程英语
研究生课程英语(上、下)的成绩按照重工商大〔2014〕97号文件和各培养方案上面的要求执行。英语属于学位公共课,须符合学位课程的要求,两学期英语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者,即为合格。不合格者,只能在修学期限内申请重修。
二、学位英语
学位英语成绩按照重工商大〔2007〕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。即学位英语成绩=课程学习成绩*40%+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*60%(参加全国统一学位英语考试)。学位英语考核成绩在60分(含60分)以上者,即为通过。
三、重修方式及成绩评定
1、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(厚德楼7003室)备案。
2、学生与英语老师自行联系,自修为主,可以不参与课堂学习,但无平时成绩,以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本说明针对2013、2014、2015级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。
2、学位英语和研究生英语课程没有必然联系,学位英语60分通过,并不代表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合格。
3、请各培养单位秘书重视此说明,认真理解,正确传达给各研究生同学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分管领导或研究生院培养工作负责人。
2016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