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每个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总支、党支部的组织生活,必须按时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,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二、支委会和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分别由党总支书记、党支部书记主持。
三、党总支、支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,要通过各种渠道、多种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加以综合,确定民主生活会所需解决的有关领导集体和党员个人的主要问题,并在会前转告给本人,需要上级组织派人参加时,要及时向上级提出要求。
四、每个党员都要按照这些问题,认真准备,写出书面提纲,包括自身和他人的主要优缺点、存在主要问题及其原因、改正措施及努力方向等;提前安排好工作,保证按时参加会议,并在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,必须请假,但要提交书面发言提纲。
五、到会同志发言结束,主持人要进行会议概括和总结,还要组织大家认真分析研究,制定整改措施;会议结束后,一面落实整改,一面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上报内容包括:会前准备情况,会议的内容、收获、存在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。
六、要严格考勤、考核制度。请假、准假手续要从严掌握,要定期考核和公布每个党员定期参加民主生活的情况,作为考核其党性观念和党性锻炼的一项主要内容。
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
二○○五年十月二十九日